113-2學期研究所宿舍申請公告
- 申請時間:113年12月30日(週一)上午10時至114年1月7日(週二)下午5時止(逾期恕不受理)。
- 申請網址:線上申請系統https://housing.ntu.edu.tw/graduate(新北市偏遠十二區同學請致電學生住宿服務組開通申請權限)。
- 申請對象:現未住於校內宿舍之碩、博士班學生(含提前入學同學,以學號與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登入),學生本人自申請之日起前二年內未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板橋、三重、中和、永和、新莊、新店、樹林、鶯歌、三峽、淡水、汐止、土城、蘆洲、五股、泰山、深坑、八里等十七區。不包含在職專班學生。(入住報到時須驗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,須含父、母及本人戶籍遷移記事,若發現條件不符,即取消住宿資格。)
- 現住太子學舍之碩、博士班學生,可參與此次抽籤,若因抽中校內宿舍提早與太子學舍解約,須依太子學舍住宿契約規定支付1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。
- 現住校內宿舍但113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期滿者,113學年度第2學期若有住宿需求,需於本次提出申請,請先聯絡住宿組林小姐開通申請權限。
- 有下列情形者,可列入優先順序,請於申請時間內上傳有效證件電子檔:
- 身心障礙學生(須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)
-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(須附縣、市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證明書,上面須有申請學生本人之姓名),經查驗符合資格者,低收入戶免收校內宿舍住宿費用,中低收入戶由行政院補貼住宿費7,000 元。
- 離島及原住民學生(須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)
- 外籍生、僑生及陸生。
- 申請結果公告:114年1月9日(週四)下午2時公布抽籤結果於申請網頁,請同學自行登入查詢抽籤結果。
- 申請時可選擇住宿於總區或城中校區之志願,若不願住至某一校區,請勿將該校區填入志願,若候補上第二志願,無法要求放棄第二志願等待第一志願。遞補作業將持續至114年5月30日止。同學可至上述申請網址查詢個人候補序號及遞補情形。
- 欲申請太子學舍者,請至太子學舍網站登記學期中候補(https://ntudorm.prince.com.tw)。提前入學同學需待更改為R13或D13學號並完成註冊後,休學同學需待復學後(學籍為在校生)。
- 校內宿舍與太子學舍可同時申請並排候補,惟兩者皆排到床位時,僅能擇一住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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